规范低保管理工作。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局结合实际,积极推进以阳光申请、阳光评议、阳光公示、阳光审批为主要内容的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入户调查突出一个“实”字,乡镇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进行实地查看和邻里走访,全面核实;评议界定低保对象抓住一个“准”字,各村都建立由两委干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组成的不少于30人的评议库。实行评议会前两天张贴公告预通知,评议会当天,从评议库中随机抽取1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议小组,村级评议会严格按照“宣读低保政策、申请人阐明理由、入户调查人员介绍调查情况、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请村民旁听监督;公开公示强调一个“公”字,全县都建立统一固定的低保公示栏,将低保条件、申请程序、动态管理政策、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情况、举报电话等长期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联合审批体现一个“快”字,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后,集中时间,统一报各有关部门进行联审,集体研究后,批准享受低保待遇。
通过创新低保的管理模式,有效增加申报、核查、公示、审批等环节中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和好人主义,将“人情保”、“关系保”拒之门外,真正让“权利”在阳光下透明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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