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五月份的第一个周一,在该县栾城镇司法所墙上“民调主任集中化解矛盾纠纷接待点”的条幅分外醒目。在民调室内,由村民调主任等人员组成的调解小组正在解答来访群众的法律难题,帮助其解决困惑。
这是在该县全县范围内创新开展的法律服务日活动。该县司法局局长胡振玉介绍说,“服务日是在每个月的第一个周一,地点设在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矛盾纠纷调解等为主要内容法律服务活动。今天是第一次开展此项活动,以后每月一次,把法律服务日活动作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火墙’,切实发挥好作用。”
“法律服务日开展的最终目的是把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谈起服务日开展的初衷,胡振玉给我们打了一个比喻,矛盾纠纷就好比消防工作,刚有一点火星时,一瓢水下去就能熄灭,如果任其发展,没人理会,火就会越烧越旺,最终不仅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又会造成重大损失。基于此,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中,创新开办了法律服务日活动。
有了解决问题的载体,就需要形成强大的合力去实施。在栾城镇服务活动点,47个村的民调主任全部上岗就位,实行村对村、点对点的矛盾纠纷调解。另外,由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主任、司法所所长、乡镇法律顾问等人员全程参与调解工作,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依据,提高化解矛盾的成功率。据悉,该县七个乡镇都是如此,目的就是通过这种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做到讲法律、讲政策、讲感情,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
据了解,在法律服务日当天,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1人次,调处矛盾纠纷7件,其中引导走诉讼程序2件,接待信访案3件。(侯玉飞、徐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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