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硕 通讯员 段晓飞) 近日,记者从区环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消除潜在环境污染风险,该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未批先建”违法项目整治专项行动。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活动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需要各部门间的协调融合能力。我局采取网格清查、集中整治、事后督查等多措并举方式,切实将环境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
据了解,活动中该局对辖区内所有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清查,由环境监察大队联合辖区内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和网格化分工,先后对辖区内的化工、机械、食品、洗染等行业项目进行大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30余家“未批先建”项目及时向项目负责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督促其立即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同时加大对化工、垃圾发电等重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据不办理环保手续或未在限期内完成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整改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从而全面提高辖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
此外,该局还将加强日常巡查,将“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项目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健全动态管理机制。通过主动上门联系服务,协同发改、工信、国土、公安等部门共同推进等方法方式,加强在环评审批、项目跟踪管理、试生产备案、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协调与配合,及时更新“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台账,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监控,切实把“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有效地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列举并提出整改要求,严格执行事后督察制度,保障环保行政权力运行得当,企业问题落实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