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侯玉飞 通讯员牛石磊)对于在楼底镇王家屯村加工腌腊肉制品的王建英来说,8月16日是个特殊的日子,他的川蓉食品加工厂终于有“身份证”了。
经过两个月的设备材料准备和系统调试,8月16日下午,我区第一张小作坊登记证在行政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制证成功,这也标志着食品“三小”身份证时代的到来。
据了解,于2016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是首部规范小作坊、小餐饮等不具备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但从事较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规定,小作坊、小餐饮应当向经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小餐饮登记证,而小摊点应当向经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并领取小摊点备案卡。至此,“三小”正式纳入食药监局监管范围。
接下来,区食药监局将全面展开全区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和小摊点备案表发放工作。符合条件的“三小”经营者都可以到食药监局或者当地乡镇申请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