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硕)近日,记者从人社局获悉,为确保劳动者在春节前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批示,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全力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为更好服务农民工工作,我区专门设立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接待中心,从人社、住建、公安、工信、装管委等部门抽调人员进驻接待中心,开展集中办公,负责全面受理我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接待中心设在区人社局院内,举报投诉电话88033039。)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以来,国务院及省、市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工资支付政策,我区积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了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保证金及应急周转金的“三金”制度,推行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的“三机制”,实施了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送的 “入罪制度”,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使解决拖欠工作有法可依,加大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区人社局已将河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刘某拖欠工资案,某开发项目包工头张某拖欠工资案两起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11月7日,在我区某开发项目中,湖北籍民工徐某采取了爬塔吊的恶意讨薪的过激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了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广大劳动者,要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正当渠道依法逐级上访,不得采取堵塞交通、围堵政府部门等过激行为,杜绝恶意讨薪,决不能有理变无理,无理变违法,突破法律底线,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