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轩 通讯员 冯锁生)近日,记者从区法院获悉,2015年我区阳光司法工作在全市23个基层法院中名列第五;2016年度全市法院年度综合考评中,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等荣誉,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据了解,该院从基础硬件抓起,不断健全完善了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设置了立案信访窗口、接待室,并设有诉讼指南,导诉台、案件自助查询设备、电子显示屏配备齐全。全程为当事人提供立案、调解、档案查询、材料收转、约见法官、查询案件流程信息、送达文书、诉前保全,以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一站式”服务,凡与诉讼相关的活动均能在诉讼服务中心完成。
与此同时,通过完善细化登记立案工作流程,实行导诉和立案指导,引导群众正确全面理解立案登记制,让当事人明白立案登记制的范围、流程,对符合立案登记条件的案件全部立案,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年接受起诉材料2160件,当场立案2148件,当场立案率达99%以上,立案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该院党组还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审判管理网、内网网站、外网网站(含微博、微信)“三个网络”和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通过庭审网络直播平台、外置大屏幕、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全面公开立案、庭审、执行、文书等各类司法信息,全年公开裁判文书1349份,公开率达98.96%。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率 100%,电子卷宗制作率100%,庭审直播数360件,开庭公告公开1216件,执行失信公开318件;建成了数字化审委会,完成了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与上级法院、银行联网对接;举办法院开放周、开放日活动4次,让群众走进法院,近距离感受司法,司法公开步入常态化。